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111年10月4日府新傳字第1111273473號函辦理。二、本次宣導主題:「騎車開車多禮讓,駕駛車輛於未設置三色號誌路口,看到『停』的標誌、標線或閃光紅燈,請停車確認左右無來車或行人,再開車」。三、本案宣導文宣「非號誌化路口行車安全」如附件,歡迎下載運用。